【消委會】電動車買賣糾紛去年錄195宗年升4倍 有投訴斥車廠沒履行合約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15 12:08

最後更新: 2023/03/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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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為改善空氣質素,香港政府近年致力推廣電動車。然而消委會去年接獲195宗消費者反映購買電動車時遇到的消費糾紛,包括零件短缺、交車期有誤、車價變動等,按年大升近4倍。有投訴人不滿車廠未能如合約,在車輛提供輔助泊車功能,最終只能接受賣方提出的解決方案。

有投訴人於2022年2月向某公司預訂電動車,車價約61萬,繳付6.1萬作訂金。四個月後投訴人得悉電動車原有標準配置中的輔助泊車功能,因晶片短缺而需刪除,主動向賣家查詢。對方承認消息屬實,並表示會向受影響客戶提供補償,客戶亦可選擇退訂及取消交易,待晶片恢復供應才再訂購,但屆時電動車可能會加價。投訴人不接受公司的建議,亦不想取消交易,因而向消委會求助。

涉事公司繼而提供三個解決方案,方案一為刪除輔助泊車功能,公司另外安排將車內装飾架材質升級,及贈送品牌紀念車頭標飾,兩者合共價值約1.8萬;方案二是延遲訂單的生產期以等待晶片,但目前並無晶片貨期,客戶亦需承擔車價的變動;方案三是取消訂單及退回訂金。投訴人不接受上述任何方案,惟該公司堅持決定,投訴人最終選擇接受方案一。

投訴個案:永久免費充電服務不能轉讓與合約不符

投訴人去年8月透過C公司購買一輛5年車齡的二手電動車,並獲承諾可享用由電動車廠商提供的永久免費充電服務,合約亦列明如未能享用此服務可安排全額退款。投訴人取車後向電動車廠商開立帳戶時,廠商職員告知此免費充電服務只提供予一手車主,不可轉移,投訴人遂向C公司反映。

C公司表示稍後會有另一輛同型號及同年份的二手電動車,該車可享永久免費充電服務,建議屆時為投訴人更換車輛。然而,C公司最終表示沒有另一輛車可作更換,亦拒絕退款,投訴人於是向消委會投訴。

C公司向消委會表示,以為免費充電服務可跟隨車輛過戶至投訴人,強調不是存心欺騙。經調停後,C公司願意退款1.5萬元,作為投訴人充電費用的補貼。

消委會認為廠商接受訂單前要因應種種情況並要開誠布公地與消費者講解,及慎重提供出車日期以便消費者作好安排,如萬一出現爭議,亦應與受影客戶積極跟進和磋商解決方案。

該會建議,消費者購買電動車前,宜先注意居所和工作地點附近,有沒有足夠的充電設施並就維修及保養開支作預算。選購二手電動車時,應注意車齡、轉手次數、牌費到期日及車況,除了觀察車身、油漆、車身內部外,亦宜與賣方安排試車,並交由獨立或相熟車行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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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麗娜